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关于2012年度自主研究项目、访问学者基金申报指南
依据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项目、访问学者基金管理的要求,现开始征集2012年度自主课题和访问学者基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凡是实验室固定人员或客座人员均可申请自主研究项目,在本实验室可以申请研究项目1项,申请与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含2项)。
二、申请范围
以我国煤炭行业的需求为牵引和矿业工程学科领域涉及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2012年度实验室自主研究项目资助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煤矿动力灾害的地质表征与流体动力学
煤田地质构造与地应力分布规律,瓦斯吸附/解吸中的物理、化学问题,地质体中的瓦斯运移和富集规律,多孔介质渗流力学,矿山开采污水处理技术等,重点资助瓦斯吸附/解吸机理的基础研究。
(2) 煤岩体工程灾变动力学
煤岩力学性质,煤岩本构关系与屈服准则,固体与流体的相互作用关系,多场耦合作用下煤岩体非线性动力学、煤岩体失稳灾变机理等,重点资助多场耦合作用下煤岩体非线性动力学。
(3) 煤矿动力灾害控制理论与新技术
声、光、电、磁等预测预报矿山地质灾害的理论与方法,矿山灾害发生机理,矿山灾害控制新技术,矿山安全开采评价理论与方法等,重点资助高压水射技术控制煤岩动力灾害。
(4) 与矿山灾害和非常规天然气开发相关的内容
三、 课题类型
本年度计划申报的自主研究项目,重点安排以下3类研究项目:
(1) 重点项目,资助2-3项,资助额度60万元/项。
(2) 面上项目,资助10-15项,资助额度10万元/项。
(3) 访问学者基金,资助8-10项,国内学者资助额度10万元/项,国外学者资助额度15万元/项。
申报人可依据其执行能力和课题研究的成熟度自行决定申报类型。
四、 申请人条件
各类研究项目申请人条件:
(1) 重点项目:实验室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职称,从事与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工作,并具有很好的科研基础。
(2) 面上项目:实验室固定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从事与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
(3) 访问学者基金: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具有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从事与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
五、项目评审
实验室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程序:(1)实验室初审,(2)校内外专家评审,(3)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者以答辩方式进行会评。
六、自主研究项目管理
(1)访问学者基金、面上项目执行期为2年,重点项目执行期为3年,项目在研期间每年12月31日前向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2)项目结题标准参照《实验室自主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细则(试行)》要求。
(3)由实验室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严格按预期研究成果进行审查,结题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对优秀结题项目的申请者,在下一次申报项目时给以优先资助。
(4)所有研究成果第一单位署名为重庆大学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al mine disaster dynamics and control,chongqing university)。
(5)经费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认真撰写申报书,申请书在实验室网站下载(http://sklcmddc.cqu.edu.cn),并于规定时间内向实验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一份,签名后的申请书纸质文档三份,所有材料提交到采矿实验大楼212办公室。申请者必需保证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八、 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0日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篇:400044
联系人:姜永东,李倩
联系电话:023-65106873
传真:023-65106873
e-mail:,
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及实验室的相关规定解释和执行。
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