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 神,认真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关于促进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和价格稳定的决策 部署,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产能管理 机制,完善产能储备政策,推动煤炭产能保持合理 裕度和足够弹性,增强供给保障能力,更好发挥煤 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并 从产能储备煤矿建设工作规则、产能储备煤矿的管 理程序、配套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几方面给出相 应意见。 原文链接: 来源:国家能源局